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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谭大海 日期: 2025-08-18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现就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我校可以申报以下项目:

(1)研究团队项目1项;不接受管理学项目申报。

(2)青年项目(A类)1项;对标原“杰青”项目,限42岁以下男性教职工、45岁以下女性教职工(以2025年1月1日计算)申报;申报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已经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得申报。

(3)青年项目(B类)1项;对标原“优青”项目,限38岁以下男性教职工、40岁以下女性教职工(以2025年1月1日计算)申报;申报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已经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项目资助的教师不得申报。

(3)青年项目(C类)20项;限35岁以下男性教职工、38岁以下女性教职工(以2025年1月1日计算)申报;申报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4)通过联合基金出资方邀请共同申报联合基金项目。

2.外单位在我校兼职的人员不得以“哈尔滨华德学院”为依托单位申报。

3.项目组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 2 个。

4.本次申报研究团队项目、青年项目其选题必须符合重点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无特殊原因原则上要求必须从重点项目指南中确定选题,题目具体文字表述可以自拟。

5.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参与申报,有意向参与申报的教职工请先认真阅读《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自行注册项目申报网站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 180/pmshlj/default.html),并于8月21日15点前到科研处备案(仅备案即可,无需提交材料)

6.项目申报材料的具体提交方式等待后续通知

科研处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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