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谭大海 日期: 2025-06-30

全校各部门、全体师生:

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就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5年优秀科普作品包括优秀科普微视频和优秀科普图书两类。

2.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科普微视频和优秀科普图书各1项,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遴选5项科普微视频、5-8项上报省科技厅。

3.按照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文件,我校可以作为社会机构另行推荐优秀科普微视频和优秀科普图书各1项,直接上报省科技厅。

4.有意向申报优秀科普微视频的师生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省教育厅途径上报的,《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1)打印版1份;PDF电子版随U盘一并上报;

(2)申报省科技厅途径上报的,《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自荐表》(附件2)打印版1份;表中的专家签字部分请勿填写,PDF电子版随U盘一并上报;

(3)符合省科技厅文件(附件4)中申报时长、内容导向、文件大小、分辨率、画面比例、视频构成要求的视频(视频须配中文字幕)的视频文件1份,U盘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04)。

5.有意向申报优秀科普图书的师生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附件3)印版1份;PDF电子版随U盘一并上报;

(2)符合省科技厅文件(附件4)中出版时间要求的对图书作品4份(套)。

6.本次上报的所有材料(含U盘)评审后不退还。

7.本次申报的优秀科普微视频和优秀科普图书作品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使用简体中文。视频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8.学校将对申报的优秀科普微视频和优秀科普图书分别评选出前两名,报送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

9.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文件显示,社会公众可以自行申报作品至省科技厅。对此学校郑重声明:

(1)本次活动由科研处代表学校统一组织,对于学校师生未按照本通知报名,未经学校审核评选自行以学校名义上报省科技厅的作品,学校不承认科研工作量,不发放科研成果奖励,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全体师生以个人名义申报的作品,不得申请在《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自荐表》《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加盖校内的任何部门的公章。

(3)全校各部门严禁在非科研处提请用印的《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自荐表》《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上盖章,违者将报请学校监察审计处严肃处理。

(4)严禁全校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人员未经科研处批准在《2025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自荐表》审核意见栏作为专家签字,违者报请学校监察审计处、组织人事处严肃处理。

科研处

2025.06.30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288号(原学院路5号)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Copyright © 2016 黑ICP备0500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