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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谭大海 日期: 2025-05-06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2025年度 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黑职社发【2025】2号)现就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申报由科研处代表学校统一组织,严禁任何人不经科研处审核私自上报申报材料。

2.学校鼓励支持、鼓励教师积极申报。

3.申请重大课题(项目)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职务);申请重点课题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一般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课题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

5.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能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予变更。

6.有意向申报本课题的教职工,请于5月15日后自行注册“中华职业教育社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zhzjghkt.zhzjcxcy.com),并按要求填报、提交相关材料。

7.有意向申报本课题的教职工,请于6月3日9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1)《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1份,A3套印,左侧装订

(2)《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活页》(附件2)1份,A3套印,左侧装订

(3)《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PDF电子版

(4)《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活页》PDF电子版

以上打印版材料装档案袋报送,档案袋封面粘贴《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第1页。电子版通过自建OA流程报送:申报人-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本单位教学秘书(协同)-科研处谭大海(协同)

7.申请“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中的“七、经费概算”八、经费管理”两个栏目均空白不填写。

8.《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中的“九、审批意见”时间均直接打印为“6月10日”(不要手写)

9.《中华职业教育社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附件3)《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初审指南》(附件4)作为附件上传,供各位教职工参考使用。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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