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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 发明创新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谭大海 日期: 2025-04-21

全体师生:

根据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等5厅局《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等 5 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 发明创新竞赛活动的通知》(黑知联发〔20254 号),现就参加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 发明创新竞赛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活动由科研处代表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所有参赛师生作品由科研处统一上报,师生不得私自上报或通过除科研处以外的其他途径上报。不按学校规定途径上报的作品如取得奖项,学校不予承认。

2.本次参赛无数量作品限制,学校鼓励全校所有师生报名参赛,学校经评选后择优上报。教师参赛获奖按照最终获奖证书认定奖项级别。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大类。已申请专利的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 20256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术科技成果或产品外观设计。

5.参加比赛的教师作品,请填写《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作品申报书(教师)》(附件1);《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作品申报书(教师)》(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2)《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作品申报书(教师)》(附件1PDF电子版;

3)《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以上材料打印版装档案袋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04),档案袋封面粘贴《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作品申报书(教师)》(附件1)第1页。电子版由申报人本人自建OA流程报送:申报人-科研处谭大海(协同);

6.参加比赛的学生作品,请自行寻找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作品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7.参加比赛的学生作品,请填写《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作品申报书(学生)》(附件2),并由指导教师在“资格认定”中的“指导教师 意见”签字;有两名指导教师的学生参赛作品,两名指导教师均须签字,且签字顺序须与指导教师顺序一致;

说明:《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作品申报书(学生)》(附件2)“资格认定”中“主管部处意见”栏,学生和指导教师均不要填写,由科研处代表学校统一申请学校相关部处填写;

8.参加比赛的学生作品,须上报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作品申报书(学生)》(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2)《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作品申报书(学生)》(附件2PDF电子版;

3)《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以上材料打印版装档案袋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04),档案袋封面粘贴《黑龙江省第八届“知识产权杯”高校发明创新竞赛作品申报书(学生)》(附件2)第1页。学生参赛项目电子版申报材料由项目第一指导教师自建OA流程报送:申报人-科研处谭大海(协同);

9.项目打印版材料申报时间为5715点,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于5715点前到达科研处谭大海节点。

科研处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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