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5〕2号),现就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202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我校可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10项;
2.学校鼓励全体教职工参与申报
3.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4.本每人限报1项;已经承担其他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和学术组织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得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5.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2025年度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6.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1)1份,A3套印,左侧装订;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前2页,2份,A4双面打印;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附件2)1份,A3套印,左侧装订;
(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PDF版(附件1);
(5)《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PDF版(附件2);
(6)《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3);
以上材料打印版用档案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404),每个档案袋封面粘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第一页,电子版通过自建OA流程报送:申报人-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本单位教学秘书(协同)-科研处谭大海(协同),以上流程为串联审批,严禁并联。
7.申报材料提交时间:4月24日下班前。
科研处
2025.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