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5〕5号),现就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综合改革专项重点课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鼓励全体教职工参与申报,特别支持以下两类人员申报:
(1)副处级(含)以上教学管理干部;
(2)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2.非副处级以上教职工申报,须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3.每人限报1项,同时不能再申报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项目;
4.申报项目须严格参照项目选题指南(附件4),不允许超出选题指南范围;
5.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1)1份,A3套印,左侧装订;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前2页,2份,A4双面打印;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附件2)1份,A3套印,左侧装订;
(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PDF版(附件1);
(5)《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PDF版(附件2);
(6)《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3);
以上材料打印版用档案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404),每个档案袋封面粘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第一页,电子版通过自建OA流程报送:申报人-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本单位教学秘书(协同)-主管校领导(审批)-科研处谭大海(协同)
6.申报材料提交时间:4月24日下班前。
科研处
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