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部):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2025年度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现就本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在研立项满1年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附件1)均可申报结题。
2.本次结题实行报名制,有意向申报结题的教师请填写《2025年下半年结题预报名表》(附件2),于4月1日前通过OA自建流程发送至科研处谭大海(发起人-科研处谭大海(知会)),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本次结题,也不再接收后续结题材料。
3.有需要进行项目变更的教师,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017年修订)》(附件3),1式3份,A4纸双面打印,于4月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通过OA自建流程发送至科研处谭大海(发起人-科研处谭大海(知会))。说明:变更后至少6个月方可申报结题,因此本次变更与结题不能同时申报。
4.报名结题的教师,提交以下材料
(1)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附件4),1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完整的结题材料汇编,要求所有签名齐全、公章为红章;材料中涉及的表格见附件4,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见附件5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6),只报送电子版即可;
(4)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新) (附件7),只报送电子版即可。
以上材料打印版请于4月18日下班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通过OA自建流程报送:发起人-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本单位教学秘书(协同)-科研处谭大海(知会),以上流程均为串联,严禁并联审批,最晚4月18日下班前到达科研处谭大海节点。
5.自2024年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审核对项目时间、论文检索、教材CIP审查、应用证明级别等各项审核趋于严格。各位项目负责人有任何的问题可以联系科研处谭大海老师(15804609437),不要将问题集中到临近材料上交或直接带问题上交材料。
科研处
2025.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