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职能部(处):
根据评估专家对我校教育科研成果数量不丰富、水平,省级教学成果奖没有取得突破的反馈,学校评估中心、科研处制定提交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整改方案如下:
1.学校抽取一批骨干教职工(名单见附件),要求每人提交教育科研成果1项;
2.成果内容包括教育质量评价、学校评价、专业评价、教师评价、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以及基于评价结果的学校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方面。
3. 成果形式
(1)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要求选题具有一定 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过程严谨;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作者不超过3位,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且查重率低于 30%。
(2)著作。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作品等。
(3)研究报告。包括市(地)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报告,已经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文字查重率低于 30%。
4.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研究综述、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 闻、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 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境外出版或发 表的成果。
5.每篇成果需提交成果原件(word、PDF版)和查重报告(PDF版)三个文件,不收取纸质材料。查重报告上交简洁版即可,暂不指定查重平台。
6.本次提交的成果经评估中心、科研处聘请专家鉴定后统一参加省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如在评选中获奖,在职称评聘、业绩考核中按相关标准认定。
7.本次教育科研成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教职工和经评估中心、科研处联合认定提交材料糊弄的教职工,将通报组织人事处并在2024年3月份工资中扣除100元绩效。
8.提交时间:2024年1月19日前
9.提交方式:自建OA流程提交:发起人-本单位主要负责(审批)-评估中心芦晓旭(知会)-科研处谭大海(知会),以上流程问串联审批,禁止并联审批。
评估中心
科研处
2025年1月3日
附件
提交教育科研成果教师名单
姓名 |
部门 |
张世龙 |
评估中心 |
邢彦辰 |
评估中心 |
孙金梅 |
评估中心 |
吴犇 |
教学质量保障中心 |
潘鹏羽 |
教学质量保障中心 |
蓝文浩 |
教务处 |
宁士君 |
教务处 |
谭大海 |
科研处(创新创业中心) |
王洪枢 |
科研处(创新创业中心) |
朱斌海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王振力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计京鸿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曾凡菊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郝亮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毕经毅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范薇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徐珊珊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邵玥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张建鑫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王佳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刘政宇 |
通识教育学院 |
关明 |
通识教育学院 |
温亚芹 |
通识教育学院 |
于佳彤 |
通识教育学院 |
温海洋 |
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王家宁 |
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孙会楠 |
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姜楠楠 |
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王朋 |
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王嘉鹏 |
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吕志峰 |
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吴柏宇 |
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 |
刘玉丁 |
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 |
吴艳秀 |
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 |
周航 |
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 |
李玉龙 |
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 |
刘京 |
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 |
邵春凤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杨漫秋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周启新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赵青梅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胡凤娇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迪 |
经济管理学院 |
李娟 |
经济管理学院 |
胡忠坤 |
经济管理学院 |
张雪 |
经济管理学院 |
兰巧玲 |
经济管理学院 |
张磊 |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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