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2024 年全国教育大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黑龙江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专项课题”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较同层次的课题立项相对较容易,结项要求相对较低,本次申报不设限额,鼓励全校教职员工积极踊跃参与申报。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 1 项课题,同时不能作为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
3.非主持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申报2项课题。
4.鼓励课题组吸纳银龄教师加入,但银龄教师不能作为主持人。银铃教师加入课题组可以用“哈尔滨华德学院”作为工作单位,也可以用原单位作为工作单位。
5.课题组可以吸纳优秀学生加入,但不能作为主持人,且须确保项目结题时学生依然是在校生。
6.项目选题必须依据《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不依据项目指南进行选题不能立项。
7.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不超过2年,经批准延期后不超过3年。
8.课题申报提交材料
(1)《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四份,A3打印,左侧装订。
(2)《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word版,命名为“课题指南编号+姓 名+申报书”,如:1-1 谭大海 申报书。
(3)《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四份,A3打印,左侧装订。
(4)《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word版,命名为“课题指南编号+姓名+ 论证活页”,如:1-1 谭大海 论证活页。
(5)《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 4)Excel版。
9.课题申报材料上交时间及方式
(1)2024年1月10日前,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教师向科研处备案(仅备案即可,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2)2024年2月20日前,将《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打印版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04)。
(3)2024年2月20日前,将word版《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和Excel版《课题申报汇总表》版报通过OA自建流程报送至科研处:发起人-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本单位教学秘书(协同)-科研处谭大海(协同)。
说明1:此流程为串联审批,严禁并联审批
说明2:此流程最晚2月20日发起,2月21日前到达科研处谭大海节点
科研处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