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创建绿色学校专项)的通知
作者:谭大海 日期: 2024-09-20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校创建绿色学校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2032号),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校级科研项目(创建绿色学校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生态文明;

2.绿色发展;

3.节约能源资源;

4.低碳环保;

5.绿色学校建设;

6.其他绿色学校相关选题;

说明:参考选题中的学校均特指哈尔滨华德学院,申报人可以根据参考选题自拟题目

二、项目管理

1.本次课题立项采取自主申报,学校择优审批的方式,

2.本次立项的项目参照《哈尔滨华德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进行管理。

3.本次项目申报于2024108日一并提交立项材料、结题材料,项目管理方式如下:

1)项目材料达到校级重点项目结题标准的,按照校级重点项目结题。

2)项目材料达到校级一般项目结题标准的,按照校级一般项目结题。

3)按照校级一般项目结题,不要求必须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获奖。但项目研究报告(不要求查重)必须高质量,研究报告质量低劣且没有其他成果的项目,结题验收不予通过。

4)本项目不安排中期检查等其他环节。

三、具体要求

1.此次课题申报面向全校除正高级职称教职工外的所有人员。

2.每人限申报或参加1个项目。

3.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不低于4人,鼓励跨院、处(部)组成研究团队联合申报项目。

4.课题材料上报要求

1)立项申报书(附件12份,立项时间统一填写202478日;

2)开题报告(附件21份,开题时间统一填写202488日;

3)项目研究报告1份,字数不少于5000字,要求高质量完成;

4)项目结题申报书(附件32份;结题时间统一填写2024108日;

5)哈尔滨华德学院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4);

6)以上材料打印版108日上报报行政楼404科研处。仅收取1081天,提前或延后均不受理;

7)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项目结题申报书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学校意见栏可以不盖章);缺少签字、盖章的按照形式审不部合格直接淘汰;

8)开题报告专家意见栏自行填写。写明开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包括专家和项目组成员)、专家审核意见(同意开题);专家须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专家人数为3人以上奇数,专家签名要求手写签;

9)开题报告变更栏自行填写,没有变更写“无”并签名(手签);

10)以上材料要求A4纸单面打印,双面打印的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直接淘汰;

11)以上材料电子版材料通过自建OA流程上报科研处:发起人-本单位教学副院长(审批)-本单位教学秘书(协同)-科研处谭大海(知会),以上流程为串联审批,禁止并联审批。

 

科研处  

2024.09.20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288号(原学院路5号)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Copyright © 2016 黑ICP备0500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