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校创建绿色学校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20〕32号),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校级科研项目(创建绿色学校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生态文明;
2.绿色发展;
3.节约能源资源;
4.低碳环保;
5.绿色学校建设;
6.其他绿色学校相关选题;
说明:参考选题中的学校均特指哈尔滨华德学院,申报人可以根据参考选题自拟题目
二、项目管理
1.本次课题立项采取自主申报,学校择优审批的方式,
2.本次立项的项目参照《哈尔滨华德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进行管理。
3.本次项目申报于2024年10月8日一并提交立项材料、结题材料,项目管理方式如下:
(1)项目材料达到校级重点项目结题标准的,按照校级重点项目结题。
(2)项目材料达到校级一般项目结题标准的,按照校级一般项目结题。
(3)按照校级一般项目结题,不要求必须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获奖。但项目研究报告(不要求查重)必须高质量,研究报告质量低劣且没有其他成果的项目,结题验收不予通过。
(4)本项目不安排中期检查等其他环节。
三、具体要求
1.此次课题申报面向全校除正高级职称教职工外的所有人员。
2.每人限申报或参加1个项目。
3.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不低于4人,鼓励跨院、处(部)组成研究团队联合申报项目。
4.课题材料上报要求
(1)立项申报书(附件1)2份,立项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7月8日;
(2)开题报告(附件2)1份,开题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8月8日;
(3)项目研究报告1份,字数不少于5000字,要求高质量完成;
(4)项目结题申报书(附件3)2份;结题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10月8日;
(5)哈尔滨华德学院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4);
(6)以上材料打印版10月8日上报报行政楼404科研处。仅收取10月8日1天,提前或延后均不受理;
(7)立项申报书、开题报告、项目结题申报书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学校意见栏可以不盖章);缺少签字、盖章的按照形式审不部合格直接淘汰;
(8)开题报告专家意见栏自行填写。写明开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包括专家和项目组成员)、专家审核意见(同意开题);专家须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专家人数为3人以上奇数,专家签名要求手写签;
(9)开题报告变更栏自行填写,没有变更写“无”并签名(手签);
(10)以上材料要求A4纸单面打印,双面打印的按照形式审查不合格直接淘汰;
(11)以上材料电子版材料通过自建OA流程上报科研处:发起人-本单位教学副院长(审批)-本单位教学秘书(协同)-科研处谭大海(知会),以上流程为串联审批,禁止并联审批。
科研处
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