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4年黑龙江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4-09-14

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24年黑龙江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1.重点项目4项;

2.一般项目11项;

3.参加2023年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示范性研修项目结业的孙璐荣、孙晓玮、刘博(建筑)三位教师如参加本次申报,不占用学校名额。

二、人员要求

1.每人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

2.在研的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申报,主持或参与均不可以。

3.每个项目组成员限5人。多单位合作的项目每增加1个单位可以增加1人,最多9人。

4.申报重大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5.学校推荐的校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20%;推荐的中层干部(副处级及以上)主持的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50%;鼓励一线教师和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申报。

三、立项申报书查重

1.采用知网查重系统;

2.重复率不超过20%

3.申报人自行查重,查重报告(简洁版即可)随项目申报书一同上交。

四、材料上交

1.打印版材料

1)项目申报书13份;A3套印,左侧装订;

2)项目查重报告1份,彩色打印;

2.电子版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word版、PDF版;

2)项目查重报告,PDF版;

3)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或一般项目汇总表(附件421上交,EXCEL版。

3.上交时间、方式

1)上交时间:929日下班前;

2)上交方式:打印版材料报送行政楼404科研处,电子版材料通过自建OA流程发送:发起人-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科研处谭大海(知会)。

4.项目网上申报事项待学校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后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24.09.14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288号(原学院路5号)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Copyright © 2016 黑ICP备0500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