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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24-04-30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2),现就本次省教改项目结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我校在研的省教改项目均可申报结题。

2.2019年重点项目本次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

3.2020年一般项目本次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

4.2020年重点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附件1);

5.2021年一般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附件1)。

6.2022年项目可以申请结题;

7.2021年重点项目、2022年项目如不结题无需做任何处理。

二、项目延期

2020年重点项目、2021年一般项目如需调整,请将调整申请单(附件1),打印版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04),电子版发送科研处谭大海老师QQ18389892538)离线文件。

项目延期申请材料报送截止56日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结题

申报结题的项目的教师报送以下材料

1.结题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发送科研处谭大海老师QQ18389892538)离线文件。

2.项目研究报告PDF版电子版,发送科研处谭大海老师QQ18389892538)离线文件。

3.项目研究报告的《复制检查报告》PDF版电子版,发送科研处谭大海老师QQ18389892538)离线文件。

4.结题验收书(附件4):打印版一式三份,A3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04);PDF版电子版,发送科研处谭大海老师QQ18389892538)离线文件。

5.结题材料,严格按照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组织材料。

1)材料电子版按照文件要求的顺序A4单面打印,签名、盖章(红章)齐全,鱼尾夹固定(禁止胶装),装档案袋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404

2)材料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自建OA流程报送:发起人-本单位教学副院长(审批)-本单位教学秘书(协同)-科研处谭大海(知会)

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截止58日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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