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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谭大海 日期: 2024-04-30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哈尔滨华德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科发[2023]4号 ),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为“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研究,参考选题如下:

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总体规划;

2.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

3.学校语音文字环境创设;

4.学校语言文字经费保障;

5.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融入;

6.教学过程中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构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7.学生语言文字活动开展;

8.语言文字相关学生社团;

9.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养、培训、考核;

10.语言文字科研体系构建;

11.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开展;

12.其他语言文字工作相关选题;

说明:参考选题中的学校均特指哈尔滨华德学院,申报人可以根据参考选题自拟题目

二、项目管理

1.本次课题立项采取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学校择优审批立项的方式,本次立项的项目均为一般项目。

2.本次立项的项目参照《哈尔滨华德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进行管理。

3.本次立项的项目将于202410月份完成结题,因此不要求必须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获奖。但项目研究报告(不要求查重)必须高质量,研究报告质量低劣且没有其他成果的项目在结题验收时将不能通过。

三、具体要求

1.此次课题申报面向全校除正高级职称教职工外的所有人员。

2.项目主持人限报1个项目,作为参加人最多可参加2个项目。

3.与我校已获批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的课题不能参加申报。

4.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不低于4人,鼓励跨院、处(部)组成研究团队联合申报项目。

5.申报时间截止515日,申报人将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哈尔滨华德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哈尔滨华德学院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上报科研处(行政楼404),电子版材料通过自建OA流程上报科研处:发起人-本单位教学副院长(审批)-本单位教学秘书(协同)-科研处谭大海(知会)。

 

科研处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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