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省教育厅《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黑教高函〔2022〕167号)文件精神,落实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挖掘蕴含在专业知识中的德育元素,将德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公共课程、专业课程与德育的有机融合,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提升育人效果,助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本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建设的重点是培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课程须是我校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不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类课程。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独立完整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2.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团队成员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鼓励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联合开展项目申报。
3.每名教师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报,其中主持项目不超过1个。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OBE人才培养理念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
(2)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中所列课程思政建设具体要求,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科学安排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3)教学方法灵活,广泛应用启发式、研究性、案例式等教学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4)公共课程要聚焦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质、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认知能力,帮助学生增强体质,提升审美素养。
(5)专业课程要体现课程广度、深度和温度,集历史与现实、本土与国际化、知识性与人文性于一体,与弘扬真善美集合,富有学科特色,彰显专业优势,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6)实践课程要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弘扬劳动精神,引导学生培养工匠精神。
三、项目成果要求
本项目周期为两年,学校届时将组织结题验收。验收时须完成以下成果:
1.一份课程教学大纲。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政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课程思政”的教学成效的评价方式。
2.一套课件、教案。根据教学大纲制作的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课件、教案。
3.一套改革典型案例及体现改革成效材料。提供1-2个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改革中典型教学案例的教学设计;一套案例库资源。
4.系统梳理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撰写“课程思政”实施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
5.教学效果评价,完成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效果评价。每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授课内容和教学过程等,完成本门课程思政育人的教学效果评价。
6.至少开设一堂“特色示范课堂”,提交资料及照片。
7.达成以下成果之一:
(1)在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相关的论文;
(2)获批1项与项目相关的专利;
(3)获批1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培育项目”;
(4)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5)获得横向课题经费1万元(含)以上。
8.其他成果: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资料及照片、本课程学生的反馈、感悟以及其它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申报组织,每个学院(不含马克思主义学院)向学校申报项目的数量不少于1项,不超过3项。通识学院素质教育教研室可以单独申报1项素质教育课程项目,不占用通识学院项目数量。
2.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哈尔滨华德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纸质版1式3份、按本单位推荐顺序排名的《哈尔滨华德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报送科研处(行政楼201)。
科研处
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