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
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就2023年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自主选择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途径。
2.选择单位推荐途径的教师请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并按照《2023年推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3)准备作品的内容简介。于8月10日前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1式3份;
(2)作品的内容简介,1式3份;
(3)作品9件(套);
(4)其他能够证明作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材料(如专家推荐信、读者来信、第三方评价材料、荣获奖项等)。
3.选择单位推荐途径申报的教师,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学校审核的教师由学校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上报省科技厅。所获奖项计入科研成果奖励。
4.选择个人自荐途径的教师请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自荐表》(附件2)并按照《报名流程说明》(附件4)中的要求完成个人自荐。
5.选择个人自荐途径的教师,由个人直接上报省科技厅,学校不进行材料审核,所有责任由申报人自负,所获奖项不计入科研成果奖励。
科研处
202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