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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作者:谭大海 日期: 2023-07-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2023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可以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现将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1.本次项目申报我校教师均可申报项目。有意向申报的教师须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注册教师账号。

2.注册成功的教师账号可以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

3.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4.本次申报我校不组织学生申报。

二、申报时间

1.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2.项目打印版材料上报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前1周,请项目申报人将项目申报书打印版3份和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3.20238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202310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202310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科研处

202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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