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 2022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谭大海 日期: 2022-12-01

各院、处(部):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我校于即日起启动2022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我校可申报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四新”专项(重点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专项。
2.省教育厅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专项仅用于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导师团队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项目申报,否则不予立项。
3.省教育厅本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4.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本次申报4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1977年1月后出生)主持项目数量须占立项项目的50%以上,鼓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5.申报重点委托项目的教师,请认真学习《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并提交材料如下(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打印版):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1式3份;
(2)《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
6.申报一般研究项目的教师,需提交材料如下(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打印版)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4)1式3份;
(2)《2022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拟立项汇总表》(附件3)1份;
7.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专项的教师,须提交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备查,证书上指导教师团队成员的名字与顺序原则上须与课题组成员一致。
8.课题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9日15点前,材料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tdh000@163.com文件。

科研处

2022年12月1日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政府部门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体育总局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288号(原学院路5号)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Copyright © 2016 黑ICP备0500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