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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 2015-05-18

附件1-重点项目送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书.doc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般及指导项目结题材料要求.doc

各省教改项目负责人:

按照既定既定的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2年、2013年所立项目。

2.2012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项目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3.本次结题不受理2014年立项的项目。

二、结题方式

1.省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三个级别,科研处将依据项目立项年度的结题要求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初审,申请结题的项目等级由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予以确定。

2.拟申请重点项目的结题项目需单独提交纸质的结题材料,上报至省教育厅审核。重点项目主持人结题验收需上交《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3.拟申请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的结题项目,按照我校对课题材料的结题要求,申报纸质材料,并由科研处进行结题的审核工作,同时提交项目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结题汇总表(详细填写项目名称、主持人、参加人、项目成果名称、理性时间)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hdkyc505@163.com

4.申报结题的所有项目需在6月9日前登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118.201.135/)提交结题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扫描件)

5.材料送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结题。

附件:1.重点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要求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汇总表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书

4.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般及指导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科研处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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